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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米乐体育官方登录器    发布时间:2024-01-17 08:19: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悦康药业”)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0,107.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于伟仕、于飞、于鹏飞、张启波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都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都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注:1、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2023年1月-11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3、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2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1、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2023年1月-11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于伟仕持股80%,于峰持股10%,于素芹持股10%。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农药(凭许可证经营)、兽药(凭许可证经营)、饲料(凭许可证经营)、伊维菌素及中间体B1a(阿维菌素)、B2a、多杀霉素、7-氨基头孢烷酸、AE-活性酯产品的生产销售,有机肥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该公司总资产为123,342.38万元,净资产为-3,515.84万元,营业收入为17,834.72万元,纯利润是-16,911.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新能源科技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和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农作物秸秆收购、加工利用,光伏发电、热能项目开发、运营;热力、热水、蒸汽的生产、销售,热力、燃气、煤气、供水管网和暖通空调工程的设计、销售、安装、维护维修、技术咨询服务;电力、供热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供热管网、配电网的项目投资、运营管理业务;合同能源管理;煤炭灰综合利用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该公司总资产为2,854.29万元,净资产为-234.44万元,营业收入为5,246.40万元,纯利润是62.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企业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6号2号楼1至2层101-211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付永辉持股70%,北京凯博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卫生用杀虫剂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3年度该公司总资产为37,466.22万元,净资产为-426.78万元,营业收入为65,754.48万元,净利润为-549.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3年度该公司总资产为6,127.76万元,净资产为-1,158.44万元,营业收入为1,224.70万元,净利润为-140.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企业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广源路100号暨创博智谷产业园A11栋2层20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中草药种植;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该公司总资产为4,722.66万元,净资产为1,414.88万元,营业收入为3,068.80万元,净利润为204.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房地产咨询服务;餐饮管理;版权代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酒店管理;清洁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设备维修;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鞋帽、化妆品、玩具、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医疗器械I、II类;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食品;零售烟草;零售药品;出版物零售;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3年度该公司总资产为45,575.18万元,净资产为275.11万元,营业收入为4,163.65万元,纯利润是-1,287.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3年度该公司总资产为448.53万元,净资产为-68.82万元,营业收入为657.00万元,纯利润是76.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销售食品;餐饮管理;会议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3年度该公司总资产为1,277.59万元,净资产为-2,086.50万元,营业收入为1,077.59万元,纯利润是-720.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原料及能源,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向关联人租赁房屋提供相关服务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行情报价进行协商确定。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一个时间里,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2)市场行情报价: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参考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基础确定的商品或劳务价格及费率。

  (3)协议价格:依据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由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的价格。参考市场同类或相似产品的可比价格水平,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维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保障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控制经营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一般采取政府指导价或者参考市场可比价格定价,并定期依据市场价格情况进行议价,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经济性;相关价格与外部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价格不存在非常明显差异。基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公允性,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占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主要经营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16日,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依据《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真实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依据《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真实的情况,拟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明细见下表: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4、6、7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和制定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11号悦康创新药物国际化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阜阳京悦永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菏泽三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峰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锦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和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景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智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汇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阜阳宇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月26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线、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1月26日16:00前送达。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悦康药业集团西区604公司证券事务部。

  1、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悦康药业集团西区604公司证券事务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秀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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