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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米乐体育官方登录器    发布时间:2023-12-31 10:58: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前:一般项目:生产、加工、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限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卫生用品(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塑料薄膜,复合芯体,无纺布,无纺布制品;生产、加工、制造(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凤都路3号;杭州市余杭区康信路581号;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岭上路2号):(上述营业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限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消毒剂(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消毒湿巾,婴儿及成人纸尿裤,妇女卫生巾,卫生床垫,一次性卫生用品,塑料薄膜,复合芯体,无纺布,无纺布制品,童车,儿童安全座椅;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能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项目:生产、加工、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限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卫生用品(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塑料薄膜,复合芯体,无纺布,无纺布制品;生产、加工、制造(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凤都路3号;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581号):(上述营业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限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消毒剂(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消毒湿巾,婴儿及成人纸尿裤,妇女卫生巾,卫生床垫,一次性卫生用品,塑料薄膜,复合芯体,无纺布,无纺布制品,童车,儿童安全座椅;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能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版本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代理人办理本次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来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线、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年 12月 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志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4.3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6%。

  ●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1、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8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9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从158,938,300股增加至159,838,300股。

  8、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17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9、2022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8月3日完成了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10、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7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17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2022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10月21日完成了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11、2023 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企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时间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1 年 11月 2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3 年 11月22日届满。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3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16%。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 62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6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4.3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2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3 万股,公司可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合乎条件的 6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期限为 2023 年 11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本次解除限售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赞同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豪悦护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年 12月 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陈昶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 62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6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4.3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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