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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饲料(00131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来源:米乐体育官方登录器    发布时间:2023-09-10 16:14:06

  一、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在粤海饲料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粤海饲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更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做。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8月 28日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5,460,35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0.78%;(2)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9月 6日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417,7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20%;(3)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9月 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信息公开披露义 务人于 2023年 9月 7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刘晓伟出售 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4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71%;(5)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9月 7日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向景商鑫誉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售上市公司 股份合计 38,835,9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55%。本 次权益变更完成后,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

  2023年 9月 7日,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与刘晓伟签署的《广 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2023年 9月 7日,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与上海景商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 的《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粤海饲料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更外,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企业具有的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9,714,000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4%。

  (1)2023年 8月 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5,460,3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78%;

  (2)2023年 9月 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41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20%;

  (3)2023年 9月 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

  (4)2023年 9月 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刘晓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刘晓伟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 40,000,000股流通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71%; (5)2023年 9月 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私募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二》,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景商私募基金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 38,835,946股流通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5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粤海饲料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股份转让协议一》及《股份转让协议二》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刘晓伟及景商私募基金未就本次权益变更附加特殊条件,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与刘晓伟及景商私募基金之间不存在补充协议、也不存在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的其他安排。

  (一)2023年 9月 7日,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与刘晓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一》,主要内容如下:

  受让方:刘晓伟,一名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3208231971****5691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目标公司 4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5.71%)。

  3.1 双方一致同意,每一股目标股份的对价为人民币 7.45元,目标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298,000,000元,每一股目标股份的对价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

  3.2双方同意,在目标股份过户完成之日,受让方应将全部转让对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4.1 就任何一方而言,以下每一情形均将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 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在任何方面不准确或不线) 一方未遵守或履行根据本协议其拟遵守、履行的承诺或规定或义务。

  4.2 双方同意,在不影响转让方在适用法律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1)如因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其他可归责于受让方的原因导致目标股份未能在 2023年 12月 31日或之前过户完成,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受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 30%作为违约金;(2)如受让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第 3.2款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转让对价,每逾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未付转让对价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超过 10个交易日的,转让方有权选择:(a)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转让对价支付义务及滞纳金;或者(b)终止本协议、要求受让方返还全部目标股份并要求受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 30%作为违约金。

  4.3 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受让方在适用法律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如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其他可归责于转让方的原因导致目标股份未能在2023年 12月 31日或之前过户完成,受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 30%作为违约金。

  (二)2023年 9月 7日,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与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私募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受让方:景商鑫誉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景商私募基金管理人,代表景商私募基金。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目标公司 38,835,94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5.55%)。

  3.1 双方一致同意,每一股目标股份的对价为人民币 7.45元,目标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289,327,797.7元,每一股目标股份的对价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

  3.2双方同意,在目标股份过户完成之日,受让方应将全部转让对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4.1 就任何一方而言,以下每一情形均将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 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在任何方面不准确或不线) 一方未遵守或履行根据本协议其拟遵守、履行的承诺或规定或义务。

  4.2 双方同意,在不影响转让方在适用法律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1)如因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其他可归责于受让方的原因导致目标股份未能在 2023年 12月 31日或之前过户完成,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受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 30%作为违约金;(2)如受让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第 3.2款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转让对价,每逾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未付转让对价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超过 10个交易日的,转让方有权选择:(a)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转让对价支付义务及滞纳金;或者(b)终止本协议、要求受4.3 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受让方在适用法律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如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其他可归责于转让方的原因导致目标股份未能在2023年 12月 31日或之前过户完成,受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 30%作为违约金。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个月内,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 Fortune Magic Investment Limited)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与刘晓伟、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一》、《股份转让协议二》; 3、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名单及身份证明。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流通 A股 持股数量:99,714,000股 持股比例:14.24%

  股票种类:流通 A股,持股数量:0股 变动数量:减少 99,714,000股 变动比例:减少 14.24%

  (1)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8月 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上市公司 股份合计 5,460,3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78%;(2)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 于 2023年 9月 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417,7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20%;(3)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9月 7日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2%;(4)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9月 7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刘晓 伟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4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71%;(5) 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9月 7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景商鑫誉 1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38,835,9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5.55%。

  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Fortune Magic Investment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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